《浙江通志·少数民族志》《浙江省民族乡(镇)志》主编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浙江通志·少数民族志》编辑部创建部门: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864

2018年124日至6日,由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宗委)组织,丽水学院主办,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办的《浙江通志·少数民族志》《浙江省民族乡(镇)志》主编工作会议暨乡志审稿会在苍南召开。初审会评审组由省民宗委副主任莫幸福,《浙江通志》副总编、总纂李志廷教授,《浙江通志》副总纂、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处长颜越虎,省民宗委法规处处长蔡松芝,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教授施蕾芬和我校教师吕立汉、杨杰、施强、王闰吉、李永涛、谢晓敏等11人组成。会议由施强主持,苍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叶信迪致辞。

  

  

会上,莫幸福对专家们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表示省民宗委将一如既往重视和支持《浙江通志·少数民族志》《浙江省民族乡镇志》编纂工作。他认为,本项编纂工作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保存优秀地方文化与乡愁文化、增进民族团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编纂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更加注重民族特色。他还强调,各县市区民族部门、民族乡(镇)要关心、支持志书编纂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志书编纂任务的完成。

施强汇报了《乡镇志》编纂工作情况及《青街畲族乡志》《凤阳畲族乡志》《岱岭畲族乡志》编纂情况。对各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按照专家评审意见,逐条落实修改措施,全面提高志稿质量,努力将各民族乡志编修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精品佳志,并全省下一步《乡镇志》编纂工作提出了建议

评审组对《乡镇志》之《青街畲族乡志》《凤阳畲族乡志》《岱岭畲族乡志》志稿质量予以肯定,认为稿件观点正确,体例规范,分类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记述完整;资料工作扎实,能客观真实系统地体现各民族乡的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民族基本达到了地方志书作为资料性文献的编写要求,同意通过初审,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各参评民族乡政府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评审组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各民族乡志稿修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评民族乡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