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

作者:吴洪亮创建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482

我校顺利通过2018-2020年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标志着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工程。省级文明单位是从市级文明单位中产生,由申报单位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市、区)、市文明委逐级推荐并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经省文明委考核审议、省级主要媒体公示后,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命名。

近年来,我校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学校通过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全面提升了文明形象,谱写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篇章,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精神动力。


【责编:唐蓓芳;二审:张俊霞;三审: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