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开放学习场所的通知

作者:刘晓木创建部门:后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发布时间:2021-12-28浏览次数:574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便同学们期末备考,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不断优化校风学风,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格局,现就期末开放学习场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学习场所地点及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从2021年12月28日开始至本学期结束。

学习场所地点

开放时间

备注

教6幢

每天06:30—22:30

原则上1至2层自习时间开放空调,空调开放时间

(17:30至22:30)

培训教室、会议室等

二级学院约定

场所由二级学院提供

各二级学院要适时适量开放培训教室、大教室、会议室等有空调的场地供学生学习,并将开放的场所、时间段及时通知到学生。

二、纪律和秩序要求

1.教学楼教室遇正常行课、考试、新生晚自习等特殊情况除外,均可作为学习场所使用, 学习结束后请将书本资料带走,不影响其他学生自习以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

2.学习场所属于公共资源,同学不得不得用任何物品抢占座位、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3.自觉保持学习场所整洁,禁止在学习场所内进餐、吃零食、吸烟等,自习时请勿喧哗,最后离开的同学请随手关灯及门窗。

4.严禁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学习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做与学习无关事项。



教务处

后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