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学院115周年校庆“缤纷丽院”系列文化活动之

“我把回忆留在图书馆”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 中国青瓷学院创建部门: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954

亲爱的“丽院人”

我们每个人的青春记忆里都有一部分属于图书馆,是起早贪黑、遨游书海、如饥似渴的勤奋和好学,是偶尔抬头、目光交汇、会心一笑的陪伴和鼓励……自习室里偶尔传来翻页的声音,走廊里偶尔响起手机的铃声,大厅里偶尔飘来咖啡的香气,对了!还有那只胖胖的橘猫,它在大门口已等候多时。 

去年9月,因修缮改造需要,图书馆按下了暂停键。如今,工程即将结束,有文化、有温度、有故事、有美感”的“四有”图书馆即将开放。

我们想,既然图书馆是青春记忆中不可抹去的元素,何不把这些珍贵的记忆化作实物留在这里呢?

为此,我们举办了“我把回忆留在图书馆”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丽院人”,征集可供展出的艺术作品。

一、征集内容

书法、绘画、青瓷、雕塑、摄影等优秀的艺术作品

二、作品用途:

1.珍藏于学校图书馆,并建立专属档案

2.根据校园活动的需要,不定时在展厅展出;

3.建立教学数据库,方便学生学习和校友交流。

三、学校和作者的责任和权利:

1.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提供本校学生书画作品的展示平台,并将学生捐赠的作品收藏好、管理好、宣传好。

2.学生有责任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欢迎学生自愿为学校捐赠艺术作品。

3.被收藏的艺术作品,所有权归学校。

4.学校将向学生颁发收藏证书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把回忆留在图书馆”作品征集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联系人:佘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2271556,227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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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