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CET-3)监考操作规程

作者:创建部门: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1591

监考教师二人同时到考务办公室才能领取试卷,领完卷后手机交出,放考务办公室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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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考务室

集中

1.监考员到考务室集中。听取主考的工作布置及监考要领的操作说明

2.二人同时在场向主考领取试卷一、试卷二各一袋、录音带一盒,并

检查袋封上的考场号与自己监考的考场是否相符,检查封口是否完好,然后签名。

3.二监考员同时持试卷直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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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生

入场

4.组织考生入场。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的考场号是否与本考场相符,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入场。

5.监考员甲保护试卷袋,听力磁带及放音设备,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6.监考员乙宣读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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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封、发卷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8.发试卷和答题卡。监考员甲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及磁带密封完好。监考员乙当众启封并核对无误后,先发答题卡、再发试卷。

9.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强调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或H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10.检查答题卡是否按要求填涂,特别注意准考证号和AB卷是否划写正确,发现有误及时纠正。

11.监控考场,维持考场秩序,制止考生提前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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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正式

开始

12.考试正式开始。监考员乙控制放音设备、播放听力磁带,不得重复和中间停顿,听力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放音设备。

13.听力考试时,监考员乙站在放音设备旁,以便及时处理设备或磁带故障等突发事件,监考员甲控制整个考场。

注:听力考试时,监考员原则上不要走动,同时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在听力考试时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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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涂缺考

考生信息

14.填涂缺考考生信息。听力结束后,监考员甲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缺考考生的有关信息(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监考员乙监控考场。

15.监考员一前一后,一左一右认真监考。

16.考试全程,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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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考试

结束收卷

17.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

18.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到各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

19.监考员甲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违规违纪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20.监考员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答题卡和试卷。

21.将整理好的试卷一、试卷二、答题卡、磁带及考场记录单送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人员验收清点无误后密封,并交与考务人员。

注:①试卷二先装订,放入卷二大袋,答题卡放入答题卡专用袋,然后将答题卡小袋一并装入卷二大袋再密封。

②试卷一按次序整理好不用装订,直接放入卷一大袋再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