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2】1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学院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张剑飞
成员: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留学生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听取各阶段工作汇报,审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汇总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规范教育收费的对策建议,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报告工作小组。
丽水学院